近日,济南市中区法院在全市首推“离婚冷静期”,针对身处婚姻危机的离婚夫妻,给予3个月的冷静思考时间,并要求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消息一出,引发市民热议。

  记者了解到,“离婚冷静期”并不适用于全部离婚案件,对于存在严重家暴、出轨等行为的案件,会正常进入审判程序。只有在离婚当事人认可的前提下,法官认为有复合可能的,才会给予“冷静期”。什么样的婚姻危机,会给予“冷静期”?通过相关案例看一下。

  样本1 做不成夫妻,还能当好“合伙人”

  年龄:70后

  恋爱经历:曾一起留学

  情况简述:

  北京一套房、海南一套房、济南也有一套房,还有的房产仍在办证过程中……可即使拥有总价值超过千万元的资产,也无法让一对形同陌路的夫妻,再继续生活在一起。这种情形,发生在济南男子阿文和妻子阿美的身上。因为不愿再继续这段貌合神离的婚姻,且对房产分割存在分歧,两人决定到法院起诉离婚。

  市中区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李江介绍,接待这对夫妻时,他感觉两人非常理智,“至今,他们还一起经营着生意,即使不愿继续做夫妻,也还是合伙人,生意也正常经营。”

  因为两人共同打拼多年,也一起积累了不少的财富,可法官发现,很多涉及财产的部分,不能仅凭判决就能够分割,必须夫妻两人共同处理。市中区法院认为,虽然从二人的表现上看,作为夫妻的感情基础已不存在,但基于共同的利益,俩人还是需要协商处理,这离不开“冷静”。在与二人及其各自的律师沟通后,夫妻俩接受“离婚冷静期”,决定先行商议财产的处置问题,待妥善处置后,再处理离婚问题。

  法官解析:“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并非就能达到让夫妻二人不离婚的目的。但在部分案件的处理中,“冷静期”有助于夫妻二人好合好散,有利于各自的未来生活,此时可选择“冷静期”来调解介入。

  样本2 遇“出轨疑云”,丈夫连声喊冤

  年龄:“80后”

  恋爱经历:自由恋爱

  情况简述:

  一方“出轨”很可能诱发婚姻危机。之前,到市中区法院起诉离婚的妻子小童,就向法官痛斥其丈夫晓光“出轨”,并拿出了证据照片。而所谓的证据照片,只是一女子搀扶着醉酒的晓光。晓光自认“比窦娥还冤”,因工作原因总接触年轻女孩子,妻子老是疑神疑鬼,他感觉“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据了解,晓光与小童是一个家属院长大的,双方父母非常熟悉,本来门当户对的婚事,却因为“出轨疑云”,闹得关系很僵。原来,那张照片是亲友意外看到后,发给小童的,小童也认定丈夫有了不忠行为,因此要带着孩子离婚。

  法官解析:单从那张照片来看,无法认定男方有出轨行为,而且感觉这对夫妻还有感情基础,只是彼此间缺乏信任。况且双方父母是熟人,若离婚,对于彼此的未来影响也很大。出于对年幼的孩子的考虑,也建议双方再冷静一下。最终两人领取了“冷静期”通知书。

  样本3 一碗泡面引发的两家“混战”

  年龄:“90后”

  恋爱经历:自由恋爱

  情况简述:

  李江曾处理过一起离婚案,小两口都是90后,结婚时间不长,却因为“一碗泡面”,闹到两大家子人大打出手的局面。原来,事发时,妻子在家带娃,丈夫应酬后醉酒回家,妻子说还没吃饭,让丈夫帮忙泡碗方便面,但丈夫却躺在床上说自己工作也累死了。夫妻俩你一言我一语,最后动起手来,把家里东西全砸了。此事惊动了两家人,又是一场“混战”。

  法官解析:不少年轻人都没吃过苦,婚姻遇到问题后,往往会跟父母“投诉”。父母介入后,婚姻关系处理起来就更混乱。有时两大家子人吵吵嚷嚷中矛盾更突出,很不利于冷静处理问题。

  还有个案例,一个小伙子刚结婚几个月,妻子嫌他总待在家打游戏,劝他出去工作,不要做“啃老族”,“因为家庭生活优越,这小伙跟着父母做生意,妻子感觉三观不合,闹着要离婚。”

  李江询问小伙子到底想不想离婚时,对方思索后冒出一句“我妈还不知道我离婚的事儿,我得跟她商量一下”。到最后,李江也没见到小伙子的母亲。

  对于因“妈宝”“巨婴”等问题引发的离婚案例,法官给出的“药方”是:父母最好少介入年轻人的婚姻生活,“放手”才能让他们真正成长。(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