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山东省全面开展2017年“最美家庭”推选活动,山东省内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家庭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皆可参与推选。推选家庭要体现家庭美德各方面,如爱国拥军型、孝亲敬老型、教子有方型、诚信友善型、移风易俗型、环保生态型、清廉敬业型、创新创业型等。一般应获市级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或五好文明家庭荣誉(曾获得过全国、省级“最美家庭”荣誉的家庭不再推荐)。

  本次推选通过组织推选和家庭自荐两种方式进行,推选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

  组织推选。各市、各单位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省妇联推荐山东省“最美家庭”候选家庭。各市各单位可推荐候选家庭10—15个。

  家庭自荐。凡符合条件的家庭,下载本文附件表格,填报有关材料,经家庭所在社区(村)或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后,就近向所在乡镇(街道)、县(市、区)、市妇联申报。可登陆齐鲁网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网页(http://www.iqilu.com/html/zt/shandong/2017zmjt/)了解活动费最新动态。

  候选家庭要填报推荐表一式3份(A4纸);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500字以内事迹简介;家庭生活照片2—3张(jpg格式,100kb以内),配50字以内照片说明。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选资格。

  联 系 人:王琳琳

  联系电话:0531—51771767

  电子邮箱:sdfletb@163.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建国小经三路37号

  邮    编:2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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