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超市的3700元现金,济南的一位小偷很淡定,数分钟后又返回案发现场拿冰镇的啤酒,被刚查完监控的民警抓个正着,此时距离警方到现场破案不过十分钟的时间,小偷放在裤兜里的钱还没有捂热就被带到派出所。

  据槐荫公安分局玉清湖派出所副所长张峰介绍,8月25日19时许,玉清湖派出所接贾某报警称其超市的现金被盗,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了解,报警人贾某19时左右将3700元现金清点后放到该店收银台的抽屉内,19时20分发现被盗。

  民警随即来到现场调查,“在他店里,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监控显示器,老板不太会调取,我们就清空了超市里的人,调阅监控视频。”民警发现,大约在6分钟前,一名身穿藏蓝色工作服的年轻男子在店里买菜,趁着老板在里屋做饭,将收银台内的现金盗走。

  民警记下了该男子的外貌特征。“之后超市恢复营业,没两分钟进来一名男子。”民警发现,该男子同样穿着一件显眼的藏蓝色衣服,与嫌疑男子很像。出警民警代恩军、崔其良再三比对,确认无误后果断将其控制并带回玉清湖派出所。

  “知道为什么带你过了吗?”“知道,我拿人家钱了。”面对民警的询问,嫌疑人很快就对所犯做的事供认不讳,原来这钱真的是他偷的!

  据了解,该年轻男子叫王某顺(男,22岁,山东荷泽人),在周围的一家厂子里做车床工,单位宿舍就在附近,经常会来这家超市买菜,看到老板平时把钱就随便的放在抽屉里,也不锁。以前他也想过要不要顺手偷点钱,但他终究没有动过手。而这次,他忽然下了决心。“他说厂子里已经好久没发工资了,而且他的手机前两天正好摔坏了。”最主要的是,老板这个时候去后屋做饭去了,整个店里没再有别人,所以当他再次看到这个没上锁的抽屉和唾手可得的钱时,他不仅动心了,也动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