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讯(记者 张泰来 通讯员 张志扬)天桥交警查处了一辆农用三轮车,这辆装载板材的三轮货物高度整整是车身的一倍还多,且超载达到100%,交警依法给予驾驶人记7分罚款1100元的处罚。

  8月27日中午12点左右,天桥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在220国道,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R****5的三轮农用车严重超高、超长且涉嫌超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因为车体超高、超长,严重影响其后方车辆的驾驶视线,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民警立即对车辆进行查处,对驾驶员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告知驾驶员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并将车辆押至停车场进行过磅。经核实,该三轮农用车载货超载达100%以上,随后民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载货超高、超长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对其超载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