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浓厚氛围,日前,青岛市启动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和创业型街道(乡镇)创建工作。据悉,到2018年年底,创建成功的创业型城市(县区)将获得一次性奖补50万元,创业型街道(乡镇)获得一次性奖补20万元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和创业型街道(乡镇)的创建以经济发展状况、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扶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创业数据指标等方面为考核标准。其中,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期末劳动者的创业活动成功率须达到70%,创业服务率、创业环境满意度要达到80%以上;省级创业型街道创业成功率要达到20%以上。目前青岛市已完成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和创业型街道(乡镇)的组织报名工作,即墨市、平度市申报省级创业型区市,市南区八大峡街道等19个街道申报省级创业型街道。

  下一步,青岛市将组织申报单位按照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和创业型街道(乡镇)要求,积极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和创业型街道的创建工作,不断发挥创业示范引领带动就业的作用,努力实现自主创业1人带动就业5人以上,创办1个企业平均带动就业10人以上的倍增效应。到2018年年底,创建成功的创业型城市(县区)将获得一次性奖补50万元,创业型街道(乡镇)获得一次性奖补20万元,奖补资金将用于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和开展创业工作。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