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省政府发布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91号文件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根据该意见,到2020年,全省80%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社会组织或实现公建民营,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40%。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诚信记录和归集机制

  根据该意见,山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养老服务行业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体系。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诚信教育,通过“齐鲁敬老使者”评选、养老服务品牌创建,培育一批养老服务诚信个人和企业(组织)典型,带动形成“孝润齐鲁、安养山东”诚信文化。

  建立完善诚信记录和归集机制,在山东养老信息网动态发布养老行业诚信、失信行为,同时将信用信息推送至“信用山东”官方网站,并将信用信息作为各项支持政策的重要衡量因素,让诚信行为得到社会和市场认可,让违规失信行为受到相应惩戒。引导各级成立养老服务组织和行业协会,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名录,优先给予场地支持。

  引导一、二级医疗机构利用闲置床位改建养老机构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集中收住失智、精神疾病等老年慢性病患者的专门养老机构,引导一、二级医疗机构利用闲置床位改建养老机构,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重点满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需求。大力发展嵌入式养老机构,推进日间照料中心向养老服务综合体发展,条件成熟的转化成微型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

  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资入股、收购、委托管理、公建民营等方式参与,到2020年,全省80%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社会组织或实现公建民营,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40%。引导社会力量运营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运营补贴,实现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老旧居住小区和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优先安排贫困、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家庭设施改造,组织开展多层老旧住宅电梯加装。

  养老配套新建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

  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加快配建新旧小区为老服务设施,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新建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的办法。老旧小区要按照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置换、租赁、购置等方式,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发挥人才支撑作用,加快建立职业化养老护理员、专业技术和高级管理人才队伍。扩大养老服务人才来源渠道,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家政服务人员、社会志愿者、退休医务工作者、低龄老年人从事养老服务。建立山东养老服务人才库,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统一登记管理。探索推行养老志愿服务积分制,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贡献与将来接受养老服务情况挂钩。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稳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水平,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平均薪酬待遇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本地服务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

  来源: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