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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可领救助金

2019年07月25日 14:47 鲁网 

近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全程救助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19年度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全程救助工作。8月15日前,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大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也可直接到县(市、区)民政局申请办理。

救助条件

凡我市城乡低保家庭中经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

全日制本科、专科(含高职)大学新生,均可申请新生入学救助,本、专科新生可分别享受一次性入学救助金5000元和3000元。

本、专科(含高职)大学生,自入学第二年起至大学毕业,每年均可申请在校生救助,每人每年可享受1000元的在校救助金。

申请材料

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新生入学救助的,提供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本人申请的救助金用于入学学费的承诺书

申请大学生在校救助的,提供高等院校出具的在校期间个人表现情况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因收到录取通知书较晚未能按规定时间申请救助的,县(市、区)民政部门也将及时受理并给予救助

救助成果

2010年 建立了城乡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制度。

2012年 扩大救助范围,将低保家庭专科(高职)新生纳入入学救助范围,并提高救助标准。

2013年 又将本专科在校大学生纳入救助范围,建立了低保家庭大学生高等教育阶段全程救助机制。

9年来,我市已累计救助低保家庭大学生2128 9人,其中本科新生4346人,专科新生3677人,在校大学生13266人;累计发放救助金3930.6万元,有效保障了低保家庭大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东方圣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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