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6月9日讯(通讯员郭承霞)记者从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做好泰安市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近日,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下发了《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实施方案。
据了解,《方案》对换证方式、换证条件、换证工作程序作了规定,自5月12日起,药品批发企业的在申请新修订GSP认证的同时,一并提出《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自5月28日起,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的《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证书到期的,在申请新修订GSP认证的同时,一并提出《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
本次换证工作集中在2014年下半年和2015年,任务重、时间紧,要求各县市区局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好辖区内换证工作的资料申报工作,严格标准,健全退出机制,对达不到换证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加强对未按期换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仍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应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