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11日讯(记者 李钢) 近日, 第二批国家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正式确定, 我省济阳、 商河等43个县(市、 区)被列为第二批改革试点。 试点县级医院将取消15%的药品加成, 改变 “以药养医” 模式。
“现在有个什么病, 还是想着能到县医院去看看, 那里的专家毕竟要比镇上的好。 ” 家住沾化县下河镇的村民王有善说出了很多农村患者的心声。
县级公立医院作为县域内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 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 多发病诊疗, 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等工作。 解决居民 “看病贵、 看病难” 问题, 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是必然选择。
长期以来, 为弥补财政投入不足, 国家允许公立医院将药品加价不超过15%后提供给患者。 药品加成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上涨, 加重患者的看病负担。 为此,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出,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改变原有的 “以药养医” 模式。2012年, 我省召开了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会, 确定全省30个县(市、区)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自2013年开始, 70余家县级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
在2014年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中, 我省又明确提出, 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破除 “以药养医” 机制, 逐步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 医疗绩效评价机制、 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以及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近日, 国家卫计委等确定第二批700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名单, 我省济阳、 商河等43个县(市、 区)入选。 根据要求,2014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覆盖50%以上的县(市、 区), 2015年全面推开。
我省第一批30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中有28个列入国家级试点县名单, 有2个是我省确定的。 据悉, 我省或将在国家级试点县的基础上再确定省级试点县。
药品不加价了,咋没觉得便宜?
“早就听说我们县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 但是感觉并不是很明显。 ” 患者娄祥玉曾到取消药品加成的县医院看过病, 但他仍有这样的感受。 近日, 记者采访多位到过取消药品加成医院看病的患者, 不少人有这样的感受。
取消了15%的加成, 为什么没有明显感觉呢?
由于此前允许存在药品加成, 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 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 根据国家有关方案要求, 取消药品加成后, 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 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
根据我省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规定, 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医院收入部分,80%通过调整服务价格来弥补, 剩下的20%通过增加政府投入、 加强医院管理等途径加以解决。
我省同时规定, 改革试点期间, 授权试点县级政府在规定的原则范围内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因全省30个试点实际各不相同, 价格调整幅度并不相同。因此, 试点医院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 医疗服务价格有不同程度的上调。例如, 参与试点的平阴县就规定, 平阴县人民医院和平阴县中医院的普通门诊诊查费由1元/次调整为6元/次, 专家门诊诊查费由5元/次调整为10元/次, 住院诊查费由2元/日调整为9元/日。 手术费(含麻醉费、 手术相关治疗费)标准在济价费字(2012)32号文件规定基础上上调16%。为不增加患者的负担, 我省规定,调整后增加的医疗服务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不同的患者, 对药价变化的感觉并不相同。 ” 已取消药品加成的一家县级医院负责人分析说, 门诊看病患者的药价负担应该是有了较大幅度的降低,“不经常买药的可能感觉不明显, 只有那些经常拿药的, 尤其像慢性病患者感觉还是比较明显的。 ”
该负责人表示, 由于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有一定程度的上调, 部分住院患者对就医费用降低的感觉不很明显。“取消加成的作用不仅是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还改变了医院的补偿方式, 对防止大处方等很有作用。 ”
为进一步降低药价, 国家还规定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要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按照质量优先、 价格合理原则集中招标采购。 我省已经进行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常用药品集中采购。
第二批改革试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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