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闭会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书面印发了省政府关于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据悉,原山东财政学院“微山旅游规划”和“傅村镇旅游规划研究”课题组,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的单程火车票1505张,金额28.36万元,占2008年至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57万元的49.75%···[详细]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日前印发的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中获悉,原山东财政学院(现已并入山东财经大学)“微山旅游规划”和“傅村镇旅游规划研究”课题组因支出报销不合规问题,责任人已受行政严重警告处分。[详细]
原山东财政学院“微山旅游规划”和“傅村镇旅游规划研究” 这两个课题组,按课题名称,研究的内容一目了然。按说,课题组到课题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研究,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可是山东财政学院、微山湖、傅村镇都在山东,课题组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的各地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的单程火车票1505张就让人疑惑不解:这样的课题组研究的啥?看来报销各地到佳木斯的单程火车票是假,28.36万元的报销金额是真。[详细]
西装革履的课题组,却在经费支出上“诲淫诲盗”。要不是57万元预算中将近一半都以差旅费的名义支出、要不是这些差旅事项还一应都是各地往佳木斯去的单程火车——浑水摸鱼估计就不会这么容易被发现了。薅课题经费的“羊毛”,谁让你一下子薅成了“葛优”,让审计监管一眼就看出了不高明的笑话呢? 科研经费半数归差旅,这种诡异的“报销法则”起码说明两个问题:一是高校的财务制度形同虚设,要钱与花钱是多么轻松的一件事情;二是某些科研课题纯属混经费,“跑项目”不单单是个传说。[详细]
两个项目的研究对象都在山东省微山县,你却1505次不辞辛劳跑到北部边陲黑龙江佳木斯调研,这无论如何是侮辱了审计部门的智商。如果报销的名目繁多一点,逻辑上能够说得过去一点,这趟车也不至于翻车。不过,更让人纳闷的是,一般科研经费的报销要经过院系、学校财务部门、专家组中期考核、会计师事务所等等一系列繁琐的核查程序,为何能一路绿灯?可能翻车的科研人员也要感叹碰到了一群“猪一样的队友”吧。对于这样的小圈子文化,教育学者唐安国一语道破:“你出了科研项目,学校有光彩,领导有政绩;你如果出问题倒台就都倒台。这个时候,领导人即使不是有意包庇造假,也可能容忍造假,可能不严查,睁只眼闭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