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记者从市养犬管理办公室了解到,统一制作的禁止遛犬和开放性遛犬区域标志,目前已上报有关部门,一旦有关部门批准,便可即时生产并投入使用。自5月20日起,将开始犬只集中登记、免疫、发证等工作,对犬只实行信息化和规范化管理,我市养犬管理工作正在有节奏推进。
5月中旬成立
区级养犬管理办公室
以前,市区养犬管理工作中的养大型犬、犬伤人扰民等问题处置,一般由市养犬办安排部署治安大队、派出所抽调人员进行处理,并没有固定的机构和人员。区级养犬管理办公室成立后,这一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区养犬管理办公室正在紧张筹备中,预计5月中旬正式成立。成立后,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养犬管理工作。据市养犬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各区养犬管理办公室将在各区政府(管委会)的领导和市养犬办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养犬登记、免疫、收费等具体管理工作;确定犬只集中登记、免疫点(各区不少于两处);组织辖区各级开展养犬管理和宣传工作;安装禁止遛犬和开放性遛犬区域明显标志;公布本辖区犬只集中登记、免疫地点及投诉举报电话,组织查处违规养犬行为;对本辖区流浪犬进行抓捕收容。
养犬市民
要看好几个“时间点”
5月2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市区养犬管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定了养犬管理规范整治行动的4个阶段: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自我整改和规范管理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正常管理阶段。养犬管理规范整治行动,为我市推进文明养犬工作排出了时间表,画出了路线图。
目前,养犬调查摸底工作正在进行。在5月20日至8月31日的自我整改和规范管理阶段,市民要注意几个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做好爱犬的登记、免疫等工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自5月20日起,将依托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开展集中登记、免疫、发证等工作,将犬只品种、体长、免疫等信息统一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犬只的信息化和规范化管理。养犬人应当自饲养犬只之日起30日内,持个人身份证明和犬只免疫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前往居住地养犬管理机构登记,领取养犬证和犬牌,并为犬只植入电子身份标识。管理服务费为每只犬第一年度400元,以后每年度200元。对不符合市区饲养规定的,不予办证并限期搬离市区。
养犬人要按照《威海市区养犬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禁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在6月30日前自行采取整改措施,妥善处置好禁养犬只。对符合饲养条件的犬只,养犬人要在7月31日前到指定地点完成登记、免疫等手续,对犬只不实行免疫登记、违规养犬、违规遛犬、犬随地便溺等突出问题,市、区两级养犬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人员集中查处。
“禁遛”“开遛”标志
进公园
按照3月21日施行的《威海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人民广场、环翠楼广场等21处公共场所为禁止遛犬区域,而塔山公园、小石岛公园、杨家滩海滩公园、向阳山公园等4处公园内,则设置开放性遛犬区域,且不受时间限制。
近日,记者在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的办公桌上,看到了几张“禁止遛犬区域”“开放性遛犬区域”的纸质标志,两个图形标志外围均为圆形,内有犬只图样,“禁止遛犬区域”标志在圆圈内印有斜杠,而“开放性遛犬区域”没有斜杠。据该负责人介绍,这只是制作的“样板”,能不能具体应用还要看上级部门能不能批准。“在哪里能遛犬,哪里不能遛犬,市民一看便知,方便市民遛犬活动。”市养犬办负责人介绍说。据他介绍,将根据各场所的具体情况设置“禁遛”和“开遛”标志,每个场所平均设置3个左右,切实强化养犬管理、方便市民生活。
流浪犬只管理更规范
昨日,记者从市养犬办获悉,从年初到现在,我市共捕捉收容流浪犬400多只,有效减少了犬随地便溺、犬伤人等问题的发生,营造了良好的城市环境。按照养犬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的部署,市区流浪犬的管理将进一步得到规范。按规定,除无主犬外,凡是没有按规定佩戴犬牌、无人牵领、在公共场所滞留的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进行收容。相关部门将购置捕犬车辆,制作捕犬工具,发放必须的防护用品,确保收容工作顺畅有序推进。另外,还将对收容场所进行整修,聘请专人对场所进行管理,保证收容犬只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生存环境。(记者 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