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6日讯(见习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于晓东)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一个偏执的未婚母亲因为感情受挫,对生活绝望,竟然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年轻母亲黄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5年前,时年18岁的黄某从老家莒南来日照打工,认识了家住石臼的宋某,两人相识短短一两个月后,便恋爱同居了。
同居三年后的2011年,黄某生下女儿冉冉,但黄某和宋某一直没有领结婚证。生了孩子后,黄某便辞去工作,因为没有结婚,所以女儿冉冉的户口一直没落下。
不过,初为人父的宋某却并未因孩子的出生变得稳重成熟,依旧缺乏家庭责任感,不久之后便有了新欢,黄某气急,与宋某的感情也愈加淡漠。
黄某没有工作,也就没有经济来源,所以为了女儿和自己,黄某一直和宋某保持同居关系,不过,因为种种不愉快,黄某的脑海中已经萌发了轻生的念头。
2013年春节期间,黄某在看孩子时,女儿不小心从窗台摔了下来。宋某的母亲过来埋怨黄某,二人争吵了几句,宋某母亲放话说以后不让宋某再给黄某生活费,也不再管冉冉落户问题。
听到这话后黄某心生绝望,又怕冉冉活在世上得不到关爱,于是决定先杀死女儿然后自杀。
2013年2月14日上午,黄某带着女儿离家出走来到植物园,残忍地将未满两周岁的女儿掐死,之后割腕自杀未遂,随后沿路来到一小区,爬到6楼想跳楼自杀,但最终因没有勇气而投案自首。
2013年2月27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将黄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