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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规定政府开会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

来源:山东商报2013年4月24日【评论0条】字号:T|T

  商报济南消息 在备受市民关注的转文风、转会风方面,修订《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也有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内容。

  根据工作规则,今后济南市将严格控制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要按照高效节俭的原则,尽量精简会议人员,控制经费开支,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合并会议等形式召开。坚持开短会、讲短话,简化会议议程,除全市综合性会议外,其他会议控制在90分钟以内。为切实改进文风,大力精简文件简报。修订的工作规则规定——凡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不再制发文件;现行文件规定仍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没有新内容、新政策的,一律不制发文件; 属部门职权范围事项,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以市政府或办公厅名义发文;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由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行文,不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行文; 以市政府名义主办的各类展会、论坛等活动由承办单位部署,一律不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行文。市政府每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并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要压缩文件篇幅,政策性文件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简报每期控制在2000字以内。本版撰稿 记者 李世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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