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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协规定委员缺席会议3次将被劝退

来源:新华网2013年3月27日【评论0条】字号:T|T

  新华网济南3月27日电 (记者 高洁)“常委年内缺席常委会议3次或届内累计缺席常委会议7次,委员届内累计缺席全委会会议3次者,我们将劝其辞去常委或委员职务。”山东省政协有关负责人27日告诉记者。

  “部分委员经常不参加政协组织的活动、会议,这种现象不能不令人质疑。对于部分因工作忙无法履职的‘不到’委员,应让贤给那些有能力、有热情、有时间的人。”山东省政协常委王祝玉在26日下午举行的政协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说。

  政协委员如何履职长期受到中国老百姓广泛关注。山东省政协针对不能正确处理荣誉和责任关系的“不到”委员,制定出台了《政协山东省委员会关于委员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严格考核政协委员的履职表现。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作为协商民主的国家制度载体,人民政协必将在未来中国担当更大的使命和责任。委员如果不能履行职责,便会辜负民众期望。”王祝玉说。

  《规定》不仅对山东省政协常委或政协委员届内参加政协活动提出严格要求外,还明确提出委员履职的主要方式,包括出席政协召开的会议,提交提案、大会发言和反映社情民意,参加调研、视察、考察和界别活动,理论学习活动等。

  据介绍,山东省政协还将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对委员进行统计考核。

  “出台规定目的是引导委员正确认识荣誉和责任,积极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切实肩负起社会各界的重托。”王祝玉说。

  (原标题:山东省政协出新规 “不到”委员将被劝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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