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我市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特别是随着清明节、“五一”假期临近,野外用火增多,给目前的森林防火形势带来更大压力。为此,市林业局提醒市民,清明节期间要积极倡导文明、安全的祭祀方式,摒弃烧纸、燃放鞭炮以及燃放孔明灯等祭祀传统,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火险等级居高不下
春节过后我市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全市也不同程度的出现了多起山火,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总结火情发生的原因,从客观上看:一是我市具有春季大风干旱的特点。特别是每年春节过后,雨水较少,大风干旱天气较多,火险等级较高,加之春耕生产等农事用火频繁,容易引发火灾。二是林区可燃物不断增加。随着近年来造林绿化行动的不断深入,重点林区可燃物载量已超过了每公顷30吨以上这一临界点,导致我市已具备了引发重大森林火灾的可能性,森林防火工作已经进入不可逆转的高危时期。三是火源隐患逐年增多。近年来进山旅游的人员和林内经营单位逐年增多,导致火源管理难度加大。
为此,针对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和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突出抓好以下工作:要切实抓好加强宣传教育,强化防火意识。要在农村林事野外用火高峰期间,组织开展好春季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发动电视、报纸、广播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野外用火的危害性和野外生产性用火的规定要求,提高广大群众野外安全用火的自觉性,减少因乱烧乱点引发森林火灾的可能。要结合清明、“五一”两个节日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特别是清明节期间要积极倡导广大人民群众文明、安全的祭祀方式,引导群众摒弃烧纸、燃放鞭炮以及燃放孔明灯等祭祀传统,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墓地坟头、旅游景点安排专人盯守
要切实抓好巡查巡护,强化野外火源管理。要针对当前野外用火高峰的实际情况,集中力量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一是做好日常巡查。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的作用,要求在森林火险达到三级时,生态护林员必须上山巡查并做好巡查报告。二是做好高森林火险重点时段的禁火工作。一旦达到4级以上森林火险时,要切实组织森林公安、林业执法队伍和基层乡村干部、护林员、消防队员开展好巡查巡护,加大野外巡查密度,密切监视火情,及时纠察、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三是认真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定。对整地、烧荒等用火强度大的生产用火,要求各县(区)、乡镇(办)二级严格审核审批,落实野外安全用火责任和安全用火防范措施,严防野火引发火灾。四是要进一步严格重点部位的管控。对墓地坟头、旅游景点、森林公园、重点林区等重点区域,要确定专人,划区包干,死看死守;要突出抓好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故意纵火和燃放孔明灯等重点火源的管理;要加强敏感时段,严格落实特殊群体监护责任,消除一切可能发生火灾的隐患。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火必查,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火灾肇事者,切实做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目的。
借力信息化打赢防火战
目前,要认真抓好以森林防火信息化、队伍、装备、水源地和制度为核心的森林防火能力建设。首先,在信息化建设上,今年要力争完成全市20个主镜头,80个辅助镜头的建设安装任务,逐步使全市重点林区实现无缝隙、无盲区监控,提高森林防火的科技含量。其次,要认真抓好护林员GPS定位管理系统建设,提高森林防护管理工作的科技水平。第三,要拓宽装备配备类别,大力增加先进的灭火机具和设备的配备比例,提高扑救效率。第四,要突出重点区域,高标准抓好水源地建设,完成好今年86个林区水利设施的建设任务,逐步扩大和提高以水灭火的范围和能力。
这些森林防火常识您知道吗?
什么是扑火的有利时机
扑火的有利时机就是容易将火消灭的时机。错过有利时机,不易将火扑灭,就可能酿成大火。扑火有以下几个有利时机:
(一)初发火。初发火火势弱,面积小,只要扑火队伍及时赶到扑救,火较易一举扑灭。
(二)下山火。下山火蔓延速度慢,火势弱,容易扑打。应尽可能将下山火消灭在下山阶段。
(三)夜间。夜间特别是凌晨温度低,相对湿度大,风小,火势弱,蔓延速度慢,低洼处的火会自灭;上山火也缓慢爬坡,有时不扑自灭。整个火场的火线容易出现断条,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指挥得力,很快就可将火扑灭。但扑打夜间火,一要注意天黑山陡,防止摔伤扑火人员等;二要认真清理,以免第二天气温上升,风力加大出现复燃火。有利的灭火天气。林区的小气候常多变,在扑火过程中,有时会出现阴、雨、雪天气,应集中兵力,奋起灭火,以防天气转晴,难以扑救。(本版撰稿/本报记者 曹雷 通讯员李新阳 摄影/李新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