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4月28日,青岛昌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高端装备润滑材料创新中心项目因未批先建,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630万元。

  文号“青环西罚字〔2022〕6号”行政处罚决定显示,2021年4月4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执法人员段志刚、秦岭现场检查时发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204路/街9号的青岛昌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高端装备润滑材料创新中心项目,其厂区中试车间内已经安装生产设备,现场未投入生产,现场未提供出该项目的相关环保手续。经现场询问该公司现场负责人王栋,答复该公司高端装备润滑材料创新中心项目于2020年9月开始建设,于2021年9月开始安装设备,开工建设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该项目总投资额是1800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和《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环发〔2020〕1号)(一)建设项目管理类序号1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依法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擅自开工建设,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63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4月28日。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昌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莱西市国有资产投资中心全资下属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注册资本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鹏,注册地位于青岛市莱西市烟台路96号。经营范围包括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对外投资60家公司。

  (来源:中国国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