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信用山东信息处罚栏目消息,烟台千乐置业有限公司因税收违法被罚7.1802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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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行政处罚书显示,烟台千乐置业有限公司未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143,605.34元,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对该公司处以罚款7.180267万元。

  爱企查资料显示,烟台千乐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10日,注册地位于芝罘区黄务街道办事处驻地,法定代表人为孙恩乐。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材料的销售。对外投资1家公司。

  (来源:信用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