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商银行泰安分行信贷业务授信管理、“三查”不尽职,基层支行、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行为均属于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罚款60万元。

  泰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显示,工商银行泰安分行信贷业务授信管理、“三查”不尽职,基层支行、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行为均属于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针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给予工商银行泰安分行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即给予工商银行泰安分行共计60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汇至如下指定账户:户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会计部”,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账号“75080188000020407”。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成立于1986-06-15,负责人为马庆东,经营状态为开业,工商注册号为370900119002218,注册地址为泰安市财源大街128号,经营范围包括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态度济南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