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田先生向记者反映称,2021年3月至5月,他所在的施工队受雇于青岛爱米空间建筑产业科技有限公司,在位于烟台市的马尔贝拉小区从事地砖安装工作,活干完了工资却未能结清,对此,该公司负责人梁经理表示:“工程款已经结给工头毛组长了,这是工人跟他老板的纠纷,我跟他之间没有直接的劳务关系。”

  2021年3月份,田先生经介绍,来到烟台市福山区马尔贝拉项目工地干活,“我负责地砖安装,从去年3月一直干到5月,还有42900元没有发放,劳动合同是跟工头毛组长签的。”田先生告诉记者,为讨要工资,他打了无数的电话,毛组长一直声称是承建单位青岛爱米空间建筑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米空间建筑)没有将工程款结清,而当田先生想要求证这件事情时,爱米空间建筑负责人梁经理却拒绝沟通,还拉黑了他的电话号码。

  为落实情况,记者联系了青岛爱米空间建筑负责人梁经理,他表示:“工程款已经结给工头毛组长了,我该付的钱都付了,工人现在是彻底联系不上毛组长了,所以他跳过毛组长直接来找我们了,我们已经跟烟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的工作人员说明这一情况了,也正在积极帮助他去联系毛组长,但他的手机号一直无法接通,发微信留言也不回,也不能断定是毛组长卷款跑了,可能是家里有什么紧急的情况,但这些都是工人跟工头间的纠纷。”

  随后记者也尝试通过电话联系毛组长,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为了讨薪,田先生曾向烟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的工作人员反映过这一情况,监察人员向田先生介绍,假设因某些原因,包工头彻底联系不上了,工人剩余工资还是可以向承建单位去要,建设单位对工程款拨付负总责,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总承包单位拨付工程款,并监督施工企业将工资发放到每个工人手中,田先生可以准备材料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山东中青律师事务所郭铁钧律师评析:“包工头是不具备用工资格的,他身后肯定有承建单位,包工头只是承建单位的带班人员,个人是没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的,那么相应的权利义务,都应该是由承建单位来承担的,工人与之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承建单位。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工程总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的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负责应承担拖欠工资的连带责任。”

  因已无法联系到毛组长和梁经理,田先生已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讨要剩余工资。

  (来源:信网 谷正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