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济南水务集团长清有限公司因在2021年度超许可取水的行为被罚款人民币2万元。

  济长综执罚决字(2022)第026号显示,当事人2021年度在济南水务集团长清有限公司超许可取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济南市长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4月22日对其予以处罚,罚款人民币2万元。

  此前,在2021年7月1日,济南水务集团长清有限公司因相同原因,被济南市长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2万元。

  资料显示,济南水务集团长清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04.26,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8178号,法定代表人为魏洪军。经营范围包括自来水生产和供应;自来水供应(凭许可证经营)和营销服务;排水运营及管理;市政公用给、排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凭资质证经营);供排水设备、净水设备、仪表及配件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和服务;饮用水、直饮水、中水的生产(凭许可证经营)及供应、营销、服务、工程项目策划、设计、施工、维护及技术咨询;水厂建设与运营;房屋、场地租赁。

  (来源:态度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