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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网9月14日讯 (记者 丛黎)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岛福凯特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处罚。

  据悉,该企业生产销售的电线电缆经检验导体电阻不合格的行为,属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9月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180元,处货值金额1.4倍的罚款2352元,合计罚没款2532.00元。

  针对此事,信网试图多次联系青岛福凯特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该企业电话均无人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