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济南市人社局获悉,济南市人社局、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一、严格落实返校时间。高校毕业生要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延迟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不得提前返校。

  二、暂停现场招聘活动。原定春节假期后开展的各类现场招聘活动一律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将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及时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

  三、推行线上招聘方式。用人单位与驻济高校要加强密切联系,通过短视频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开展招聘宣讲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合理确定招聘求职方式,利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共就业服务招聘网站、各高校就业服务网站以及相应的微信公众号、APP等线上平台,搭建高校毕业生“多彩校招”线上平台,做好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

  四、开展线上就业服务。鼓励采取电子邮件、传真、网络、视频等手段开展简历投递、在线笔试面试,尽量减少毕业生流动。开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手续“不见面办+容缺办”渠道。倡导高校毕业生通过网上申请+快递寄送的“不见面”方式办理就业报到证手续,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对到现场办理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个人承诺的“容缺办理”,确保一次办好,杜绝高校毕业生多次往返现场办理。

  五、简化优化就业手续。用人单位、高校可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与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因客观条件制约,学校可依据个人承诺书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照片,为毕业生办理就业、升学、出国(境)等手续,并以适当形式向毕业生反馈办理结果。待疫情解除后,毕业生将有关材料原件交至学校。

  六、推迟业务办理时间。将2020届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开始时间推迟至3月1日,结束时间延至12月31日;延长就业报到、求职创业补贴办理时间;视疫情变化情况,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适时启动“三支一扶”志愿者招聘工作。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韩晓婉 通讯员 刘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