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瓶车被查出70条违法未处理,面对2510元罚金司机懵了

  有停车位不停,不顾文明引导员劝导执意乱停车,10月27日,贵阳市青云路上,一名电动自行车司机面对交警的教育显得十分不耐烦,说“罚嘛!不就是10块钱……”随后交警一查,这名司机7年来非机动车违法70条,加上滞纳金,罚款金额达到2510元。

  为规范青云路菜市场管理,确保周边道路畅通,方便购物市民,贵阳市公安交管局南明区分局二中队在菜场周边施划了电动自行车(俗称电瓶车)停车位,并安排文明引导员在附近值守引导。

  10月27日上午11时许,一男子随意将电动车停在青云路和尚义路交叉口附近路边,文明引导员上前引导,让男子将车停入停车位内,可男子拒不配合,执意违停路边。看到这名司机不听劝阻,另一名文明引导员也过来引导,见到文明引导员人多,男子骑着车离开了。

  刚过一会,南明交警二中队民警张红杰发现一辆电动车违停在青云路与遵义路交叉口附近路边,文明引导员一看,又是刚才那名司机。面对交警的教育,这名司机不耐烦地说:“罚嘛!不就是10块钱……”

被处罚的电瓶车司机。被处罚的电瓶车司机。

  交警进行检查,这名司机表示没带身份证和购车发票,根据司机报的身份证号码,交警查询发现,这名司机姓李,从2011年至今各种非机动车违法共70条未处理,其中违停最多,还有闯红灯等。70条违法加上滞纳金,罚款金额为2510元。交警将电动车滞留,让李某回家取身份证和购车发票,将以前的交通违法处理完后,再返回青云路接受检查并取车。

  原本想着违停不久罚款10块钱,李某觉得无所谓,依旧我行我素乱停乱放,听到之前的罚款加上滞纳金总共2510元,李某顿时傻眼了。

  当天下午3点过,李某带着一摞缴纳罚款的回单回到青云路,出示身份证和购车发票给交警检查后,保证以后不再乱停乱放。看到李某已将之前交通违法处理,且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批评认错态度较好,已达到教育目的,对李某此次违停的违法行为,交警未做罚款处罚。

  来源:贵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