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保部网站消息,拟自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1月4日,环保部将派出102个巡查工作组进驻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2+26”所有城市。这其中包括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此次巡查环保部在通知中强调,2017 年上半年京津冀地区PM2.5平均浓度不降反升,同比上升了14.3%,形势非常严峻。

102 个巡查工作组进驻28市,为期4 个月102 个巡查工作组进驻28市,为期4 个月

  按本次巡查方案要求,拟自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1月4日,派出102个巡查工作组进驻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2+26”所有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及所属县(市、区),开展为期4个月的日常化巡查工作。

  巡查组工作任务

  督促“2+26”城市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

  督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既定目标,督促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各项工作任务。督促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

  另外,对环境保护部交办给各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前期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

  走访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以及座谈、现场核实等方式,了解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部署、落实及监督检查情况等工作任务。

  巡查组人员安排

  “2+26”城市所有县(市、区),安排102个派驻巡查工作组,共310人。其中北京、天津巡查工作组各分2组、共4组,每组4人、共16人。其余98个巡查工作组每组3人,共计294人。“2+26”城市各设一个驻市巡查工作组,负责主城区及相邻的3-5个区,同时统筹管理行政区域内其他巡查工作组;每2-4个县(市、区)安排1个驻县巡查工作组。

  所有派驻人员从环境保护部直属单位抽调,每轮人员连续工作14 天,两周轮换一次,每轮次共310 人,总计2480 人次。各部直属单位根据分组情况对人员进行统筹安排,原则上每人参加2 个轮次巡查。视情况抽调前期强化督查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人员参加派驻巡查工作组。

  每个派驻巡查工作组确定一名组长,负责本组的工作计划安排、人员调配、每日报告和向地方反馈等工作。驻市巡查工作组组长原则上由司(局)级干部担任,负责该市所辖县(市、区)巡查工作组的统筹、协调。驻县巡查工作组组长由处级干部担任。

  巡查组工作时间

  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4日之后的巡查工作另行安排。

  每个派驻巡查工作组确定一名组长,负责本组的工作计划安排、人员调配、每日报告和向地方反馈等工作。驻市巡查工作组组长原则上由司(局)级干部担任,负责该市所辖县(市、区)巡查工作组的统筹、协调。驻县巡查工作组组长由处级干部担任。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抽调应急中心、各督查中心人员及地方业务骨干组建不定期巡查组,对领导交办问题、重点区域或重点问题开展不定期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