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8日讯8月28日15点52分,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向我市移交第十七批转办件,共计32件,其中来电18件,来信14件。上述转办件已于当日16点25分前全部转交相关县(区)、管委会和部门(单位)。截至目前,我市共收到转办件684件。

  8月28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信访件222件,累计转办3489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各市222件(其中1件涉3市)。

  第十七批移交我市的32件转办件中,历下区7件、市中区7件、槐荫区1件、天桥区6件、历城区2件、长清区4件、章丘区2件、高新区2件、平阴县1件、市城市管理局1件、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1件、济南轨道交通集团1件(1个案件涉及“一案双交”、1个案件涉及“一案三交”)。

  群众举报投诉共反映50个环境问题,其中涉及水污染问题6个、大气污染问题11个、垃圾污染问题4个、油烟污染问题7个、噪声污染问题11个、扬尘污染问题4个、生态破坏问题2个、固废污染问题1个、其他问题4个。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左右。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8月10日-9月1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31—69929173,专门邮政信箱:济南市第1013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山东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来源: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