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规划获批。按照规划,到2020年山东省将投资260.06亿元,用于山东黄河滩区迁建工程,包括外迁安置工程、避洪工程、道路改造等,涉及济南等7市17各县,人口60.62万。
8月17日,省发改委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规划的通知称,《山东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按照规划,到2020年,山东全面完成滩区居民迁建各项任务,基本解决60.62万滩区居民的防洪安全和安居问题。其中,外迁安置人口14.10万人,就地就近避洪安置人口34.97万人(就地就近筑村台安置13.89 万人,筑堤安置15.97万人,旧村台改造提升安置5.11万人),采用临时撤离措施安置人口11.55万人。
据了解,本次滩区迁建涉及济南、淄博、东营、济宁、泰安、滨州、菏泽7个市,17个县。其中,外迁安置,涉及东平、梁山等13个区县,共4.2万户、14.1万人,建设42个新社区,投资95.85亿元。就地就近筑村台安置,涉及东明、鄄城2县,共3.87万户、13.89万人,新筑村台30个,投资115.31亿元。筑堤保护,涉及平阴、长清、槐荫3个县区,共15.97万人,筑堤40.44公里,投资24亿元。旧村台改造提升,涉及长清、滨城、利津等6个县区,共1.57万户、5.11万人,改造旧村台100个,投资17.9亿元。临时撤离道路建设,涉及平阴、长清、东平等县区,共11.55万人,新建改造道路497.35公里,投资7亿元。
在外迁安置住房方面,人均用地面积40平方米(包括公共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工程设施用地和绿地等)。人均住房面积按40平方米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