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大部制”的规定,整合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职责、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城市道路建设管理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涉及交通运输的相关职责,组建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为济南市政府工作部门。

  据悉,交通委主要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管理或协调全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铁路运输、高速公路、航空运输、水路运输等城乡交通运输和道路建设管理工作,协调邮政行业。不再保留市交通运输局。

  此后,济南城乡交通的规划、建设管理等职责统一由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承担,打破了交通建设管理的城乡二元结构,为解决断头路、公共交通(含铁路、航空、轨道、公交、客运、出租等)一体化等问题奠定了体制基础。

  同时考虑到治堵作为济南市“453”工作体系中“三大攻坚战”之一,交通委增加了交通综治相关职责,参与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参与拟订城市交通相关组织、管理、改善政策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交通委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特殊机具行驶公路审批等四项行政许可和其他权力事项。新增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港口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认可,内河二、三类船员适任证核发,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许可等九项职责。

  改制后,济南交通委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化交通运输布局,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推进交通一体化协调建设,实现政策、规划、设计、投资、建设、管理、服务、应急等各方面纵向贯通等方面进行了加强。

  在机构设置方面,为统一城乡交通建设与管理,将原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和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划转的市政设施建设处、市政设施管理处整合为交通设施建设和管理处。为做好交通治堵工作,设立交通综治处。

  记者注意到,为加强综合交通的协调工作,在承接济南市经信委道口管理、协调运输等相关职责的基础上,设立了铁路和航空协调处(挂市道口管理办公室牌子),并将城市客运管理处更名为公共交通处(挂轨道交通管理处牌子)。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