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做好全市建筑工程防汛工作发布有关通知,通知提到,要求各县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立足于应对极端天气和局部强降雨,落实防汛责任制,开展防患大排查,尤其是空旷区域临建房,轨道交通工程等设施。此外,通知要求加强物资保障,加强防汛应急管理,重要汛情1小时内报送安全监督机构。

  据气象部门预测,2017年气候形势复杂,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极端气象水文事件存在多发的可能,因此济南市建委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程防汛责任制。实现责任落实全覆盖,防止出现盲区;建立防汛指挥体系。组织开展防汛隐患大排查。自即日起,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立即组织开展防汛隐患排查;突出强化排水设施防汛隐患排查。

  突出强化临建设施防汛隐患排查。尤其是位于空旷区域的临建房屋应重点检查,并对临建房屋、围挡等临时设施进行加固,确保房屋防风、防雷性能符合要求。突出强化轨道交通工程防汛隐患排查。排除安全隐患。防止雨水倒灌。挡水墙高度应满足防范极端天气和短时强降雨的使用要求。

  加强人员物资保障各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中建八局一公司、中建八局二公司、济南四建、山东三箭、省建工集团等10家市级建筑工程防汛救灾应急抢险队伍,加强防汛物资管理,及时补充、更新物资设备,建立物资储备台帐,将物资存放在有利于随时调用的场所,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保养,确保抢险设备完好。特别是各轨道交通工程承建单位,要制定完善本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组建防汛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充足的防汛抢险物资。

  加强防汛应急管理,加强预警预判。各重点部位要提前布控、现场值守。各单位要随时关注降雨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工程、起重、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危险作业;加强雨中巡查巡视。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送采取首报、续报的方式,及时报告雨情、险情和抢险等情况,。

  严格落实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对汛期中突发险情,责任单位的抢险队伍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积极抢险抢修,并将险情及抢险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属地政府和市城乡建设委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做到反应及时,指挥到位。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魏新丽 实习生 赵夏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