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济南交警通报5月3日以来的路口秩序治理情况:已查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6213起,其中安全教育3790人,路口执勤2000多人次。

  值得注意的是,经十舜耕路口的人脸识别自动抓拍已经正式启用,目前已抓拍抓拍闯红灯违法127起。交警支队科研所副所长李勇透露,多数人已现场接受处罚,约有15起违法行人被录入系统。其中,目前已有4人已被系统识别了身份,交警部门通知后已对其处罚。

  据悉,未来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曝光将继续,曝光范围也将扩大,公交出租等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也将曝光。经七纬二路口将建立济南全市首个设在信号灯路口的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

  济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已进入最后的决战决胜时期,路口秩序的规范和提升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一个路口的文明代表一个城市的文明。为此,济南交警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部署,近一段时间以来,大力开展了路口秩序整治提升行动,特别是5月3日召开第一次新闻通报会以来,坚持整治与教育相结合,正面引领和负面曝光相结合,抓重点人群与带动一般参与者相结合,日常管理和科技投入相结合等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中央、省、市各家媒体和广大交通参与者对各项工作都给予很大的关注。为进一步推进路口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切实保障慢行路权和交通参与者的通行权益,济南交警将在确保原有整治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出一系列路口交通秩序整治措施。

  前期整治措施及成效

  1、加大了管理人员的投入。确定了3+2“警辅协志学”(即民警、辅警、协管员和志愿者、学习驾驶人)五位一体的管理队伍保障体系,全警上路执勤,最大限度地将现有民警、辅警、协勤力量投入到路面管理中。5月份以来,已组织300余名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与了上路执勤体验活动,交通志愿者人员方面也持续加大人员投入,同时强调管理人员责任,全面提升路口管理人员的管事率。

  2、加强了交通秩序整治力度,提升交通管理设施水平。结合当前的创城秩序整治工作,以路口交通秩序为重点,进一步掀起交通秩序严管严治的高潮。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组织违法人员参加不少于20分钟的交通志愿体验活动或30分钟马路课堂教育,对不接受教育学习的违法人员坚决落实处罚。5月份以来,全市共查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6213起,有效的查处了一批、消除了一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完成了对全市17个重点路口交通组织优化和设施提升工作,优化信号配时180处,增设机非、人行护栏5000米,增设、调整交通标志1600面,施划交通标线6.3万平方米。试行设置了伸缩护栏、宣传条幅等方式,通过硬隔离的方式防止非机动车越线停车、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3、充分利用科技管理手段。在经十路舜耕路路口东口安装了两套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三周以来,共计抓拍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127起,除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现场处罚外,通过同人像采集比对系统进行对接,落实违法当事人身份信息4人(图像),并通知当事人尽快接受处罚。

  在经七路纬二路路口南向北方向安装了路口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自动抓拍设备,规范路口行车秩序。三周以来,连同路段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自动抓拍设备,全市共计抓拍相关违法2146起,进一步加大了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

  在经七路纬二路路口安装了两套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语音及灯光报警提示系统,实时提醒行人、非机动车遵章出行,进一步规范路口交通秩序。

  4、坚持正面引领和负面曝光相结合的宣传模式。一方面,广泛向市民宣传路口秩序相关法律法规和危害,组织媒体采访30余场,在多家媒体开辟了文明交通专栏;制作了文明交通宣传海报、广告、标语等宣传品,利用路口、学校、企业、服务站等场所开展公益宣传提示;联合市文明办、市城乡交通运输管理委员会、市客运管理中心、公交总公司、市快递协会等单位开展了一系列文明交通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母亲节、520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专题宣传;对“路口喊话的袁雨田”、“警车变产房”等一系列文明交通的典型代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另一方面,是开展警示曝光。我们在济南交警官方微信、微博接连曝光了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区50余位违法行为人的高清图像,在和谐广场的大屏幕上循环播放曝光视频;发布了一批因路口交通违法而引发的典型事故案例;为选择协助执勤的违法行为人统一设计了专用的三色帽、绿马甲、小红旗;为接受学习教育的违法行为人制作了事故视频,准备了考试试题。截至目前,共教育违法行为人3790人次、在路口体验执勤的2970人。

  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秩序管理,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即路口管理人员对在路口发生但距离较远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通过吹哨、喊话等方式阻止违法行为延续;对可拦截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当场拦截查处;对不听从指挥和劝阻的,一律落实处罚和教育措施;对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的,一律按有关执法保障程序规定严惩严处。

  2、强化违法信息通报,认真做好“四个传递”。即对于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当事人,有服务场所的,将违法信息通报给其服务单位,其所属单位属于文明单位的,同时将违法信息通报给市文明办,纳入文明单位的考核评比。

  对于快递行业、外卖行业人员,将违法信息通报给济南市快递行业协会及外卖企业,由协会或企业落实对相关公司及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内部处罚。

  对于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车辆不让行行人违法行为,在交警部门做出处罚的同时,将违法信息通报给车辆的管理单位,由其管理单位落实对车辆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

  对于骑行共享单车交通违法、不服从交警管理、弃车逃逸的,将违法车辆信息通报给共享单车管理公司,纳入单车使用人个人信用记录,情节严重地直接取消其用车资格。

  3、全面推广行人、非机动车抓拍设备。在市区部分重点路口安装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语音提示及灯光报警提示设备、电子显示屏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设备,进一步规范路口通行秩序。同时支队将继续研发相关系统,加大路口通行秩序的管控力度。

  4、进一步深化警示曝光机制。一方面是继续深入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动员全社会参与到文明交通中来。

  另一方面是进一步深化警示曝光机制。主要采取4种形式,一是继续在交警官方微信、微博进行曝光,二是利用电视、广播、网络进行曝光,三是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协调沿街大屏进行曝光,每个区至少设置一处曝光点;四是在重点路口安装实时曝光设备,直播违法行为,目前已经在经十路舜耕路口东北角安装电子显示屏,实时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循环播放当事人闯红灯的违法图片及视频。除此之外还将进一步扩大曝光范围,曝光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济南交警也号召社会各界和广大交通参与者进一步参与到行动起来,爱城市,从足下做起,人人争当文明的交通参与者,为我市文明交通和文明城市创建做出自己的努力。

  附1

  相关处罚标准:

  1、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20元;

  2、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罚款20元;

  3、行人跨越护栏等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20元;

  4、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罚款20元;

  5、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罚款20元;

  6、非机动车走BRT或公交专用道的,罚款50元;

  7、非机动车不按信号规定通行的,罚款20元;

  8、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0元;

  9、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20元;

  10、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罚款50元。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