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可不能任性花,今后政府部门做好预算花钱办事,如果没有成效,将会被追究责任。近日,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发布实施。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将力争用3年时间,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各级预算部门(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

  根据《意见》,今后各部门在申请财政资金预算时,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的原则,按规定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准确反映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的覆盖比例,加快实现目标管理全覆盖。

  财政部门根据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相关发展规划,对预算部门(单位)编制的绩效目标加大审核力度,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回并按要求调整完善,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预算编审下一流程,无绩效目标或未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的,不列入预算。要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提和主要依据,在批复部门(单位)预算时一并批复绩效目标。同时,积极探索开展绩效目标综合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作为确定预算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绩效目标实现,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加强执行管理。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负责对绩效运行情况实施跟踪监控,重点监控是否符合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目标,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情况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及时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

  预算执行结束后,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财政部门负责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对部门(单位)自评实施再评价。同时推行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价,建立第三方中介机构库和专家库,自2017年起,每年选取部分预算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发展类、民生类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重点评价和独立评价,不断提高评价质量。

  评价结果将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好的,优先安排预算或加大支持力度;评价结果差且整改不到位的,相应调减预算,直至取消该项财政支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力,以及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或规定标准的预算部门(单位)实行绩效问责,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倒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