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鱼台县一摩托三轮司机撞上一名过马路的老太太。事发后,他不但不施救,还将老人拖到路边,然后开车脱离现场。结果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肇事逃逸司机曹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10月22日晚上7点,鱼台交警大队事故科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在346省道40公里处的李阁镇文化广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肇事司机逃逸。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伤者已被送去医院,现场只遗留下撞碎的车玻璃。民警经过勘查分析,肇事车辆不像是轿车,但除了留下的碎玻璃,现场没有留下什么可疑证据,在这一路段也没有视频监控,给破案带来了难度。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当天晚上10点左右,正在侦查的办案民警接到电话,肇事司机曹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那这起交通事故是怎么发生的呢?据驾驶员曹某交代,当天晚上他开着一辆改装的摩托三轮车回家,事发时由于两车汇灯,看不清楚路况,不慎撞向了正在过马路的李某,事发之后,曹某下车将李某拖到路边,自觉天黑没人看见,就开车回家了。

  案件告破了,但是这起交通事故给大家留下的教训是深刻的。民警告诉记者,这起交通事故如果本案驾驶员曹某不逃逸,将承担一到三年的有期徒刑。但是他在本次事故当中逃逸将承担法律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山东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