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公平度

  济南排名第11位发展快的城市多数难兼顾公平

  在分配公平度上,济南排名11位,虽然较济南的总排名低两位,但相差不大。梳理该榜单可以看出,人均GDP排名靠前的城市,该项排名均不高。比如,济南的人均GDP在27城中排第7,前6位的广州、南京、杭州、武汉、呼和浩特、沈阳分别排名16、13、6、15、24、1,只有沈阳一市排名超过了GDP排名。由此可以看出,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多数存在分配公平度相对较差的情况。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推进初次分配收入公平度提升方面,我市近年来不断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2014年,市内五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2015年两项分别上调为1600元和16元;2014年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5元,2015年两项上调为1500元和15元。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差距进一步缩小。此外,今年我市出台了《济南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市属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了企业的内部分配行为,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差距将逐步趋于合理。

  在推进再分配公平度提升方面,2014年,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3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18元,2015年上调至471元,比上年度增加53元;2014年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51元,2015年7月上调到936元后,于10月再次上调到2188元,今年又增加到2441元。此外,我市还不断提高创业补贴,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全覆盖,推动农民工全面参加五种社会保险,农民工与城镇企业职工在社会保险方面基本实现了“同城同待遇”。2015年,我市先后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向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做到了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

  有专家分析认为,初次分配公平度,实际上涉及政府、企业、居民三者分配国民收入的问题,发达的城市往往更加注重效率,会导致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提高初次分配公平度,需要从宏观调控角度,依靠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分配政策以及法律、行政等方面的手段解决问题。提高再分配公平度,则需要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的财政支出和统筹协调。此外,还要通过缩小城乡收入水平差距提高分配公平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