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再细也无效,对父母没保护功能

  除了成功率,定制婴儿在法律上也存在风险。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嵘林表示,单纯就试管婴儿而言,这在我国是合法的。但因为涉及伦理等问题,我国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必须在经过批准并进行登记的医疗机构中实施。

  关于定制婴儿,目前我国在这方面没有专门的立法规制,相关规定并不完善。但我国明确禁止擅自进行性别选择,今年5月1日实施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明确,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此外,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禁止以多胎和商业化供卵为目的的促排卵。可见,所谓定制男女、龙凤胎等行为在我国并不被允许。

  一家机构表示,因为在国内选择性别是违法行为,所以他们只在国内促排卵,之后要到境外医院。

  张嵘林说,即使在境外,世界各地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有所不同,因此风险仍然非常高。他建议,父母们首先要弄明白当地的规定,以及一旦产生纠纷的解决途径。“一旦发生纠纷,父母们作为弱势一方,维权的成本是很高的。”如果所去的地区对此类行为是禁止的,那么他们必然要掉进真空中,“在境外受不到保护,回到国内更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一些机构会与有需求者签订协议,而且约定的内容十分详细,张嵘林说,因为这项服务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协议本身就是无效的,所以一旦有纠纷将风险重重,对双方均没有保护功能。

  (文中张玲、秦月为化名)(原文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