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角膜)捐献工作在中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捐献者令人尊重。2016年5月28日,家住栖霞市翠屏街道办事处草庵村的徐国柱老人因病医治无效去世,却给人世间留下了一份特殊又珍贵的礼物——一对眼角膜,给他人带去光明,这是我市成功实现的第43例角膜捐献。

  老人生前多次表达捐献意愿

  2015年,徐国柱老人因身体不适就医,被诊断为肺癌。他在得知自己的病情后,便产生了捐献角膜的想法,后来他多次提到这个事情。于是家人联系到栖霞市红十字会,并签署了《山东省角膜捐献申请登记表》。

  生病期间,他对家人说:“虽然我得了重病,但我的眼睛非常好用。能把角膜留给需要的人,也算是我为社会尽了一份力,这是我最大的心愿,你们一定要帮我完成。”5月27日下午,徐国柱老人永远闭上了双眼。家人在悲痛之余不忘他的最后遗愿,第一时间联系了市红十字会,帮他实现这个朴素又伟大的心愿。

  栖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接到家属电话后,及时通知了山东省省眼库。在了解到家属不想让逝者到殡仪馆,要在家里祭奠一晚。考虑到现在室温比较高,时间长了,无法保证捐献角膜的质量。为了能完成捐献者的意愿,几经周折,为其联系了一台冰棺。派工作人员将冰棺送入捐献者家中,这样既能完成捐献者意愿,又可以让家属在家里祭奠,同时还能保证捐献质量。5月28日上午,省眼科医院工作人员取下角膜,成功完成捐献。全体工作人员及家属为其举行默哀仪式,感念这位老人的善举。

  近年来,栖霞市红十字会积极推动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截止目前已累计完成了4例角膜捐献、3例器官捐献、3例遗体捐献。

  系我市成功实现的第43例角膜捐献

  “这是我市成功实现的第43例角膜捐献。”红十字会副会长于才己称,遗体捐献者把自己奉献给需要的人和医学事业,这是高尚、体面、有尊严的举动。根据国际医学惯例,遗体捐献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遗体本身,指将遗体用于医学机构的研究和教学工作;二是肝脏、肾脏、心脏等人体器官的捐献;三是角膜、皮肤、骨骼、神经等身体组织的捐献。器官捐献者并无绝对年龄限制,主要视捐献器官及组织的可用性而定。

  据统计,我国现有盲人500多万,其中因角膜伤病失明者近200万人,而每年所做的角膜移植手术仅4000余例。现在我省眼角膜捐赠与等待的比例接近1:50;而我国每年有100万人在做肾透析;同时还有30万人死于肝功能衰竭。尽管每年有1万中国人接受器官移植手术,但较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150万的需求量,依旧杯水车薪。据介绍,目前遗体志愿捐献虽有大幅增加,但仍然不能满足器官移植的需求。

  面对庞大的病人需求,需要越来越多爱心人士加入志愿者行列。红十字会的负责人表示,捐献人体器官是拯救病人的唯一希望。我市2010年底启动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成立了“烟台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确定了以2家省试点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和解放军107医院为主的7家烟台市人体器官捐献协作医院。从2011年7月实现首例器官捐献到目前,全市共实现器官捐献53例、遗体捐献53例、角膜捐献43例、造血干细胞成功捐献34例。遗体器官捐献咨询、登记的市民数大幅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