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国企改革再次推出重要举措,对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纳入监管,由省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履行监管职责,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此次纳入国资委统一监管的包括省直部门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事业单位投资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以及非经营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根据国资委的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山东50个省直部门所属一级企业共465户,总资产766.15亿元,可纳入国资统一监管的资产量288.67亿元。其中,23户属于资产、利润可观的大企业,400多户为资不抵债、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对这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省国资委将逐户梳理,分类施治,按照整合发展一批、划转重组一批、另行处置一批的原则纳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