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杰被徐某好友带走取钱后,徐某又心生邪念欲与小晴发生性关系。小晴为了保护自己和小杰不再被打并安全脱身,只得服从徐某的要求。徐某拿着钱离开后,小晴、小杰打电话报警。经鉴定,小晴、小杰的伤都构成轻微伤。去年10月21日,徐某在家中被民警抓获。
岚山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分析,本案的起因是徐某和小晴的婚恋矛盾,但案发时二人已经分手,为了分得更彻底,小晴就带小杰找徐某做个了断。双方本该有事说事,但徐某却对小晴和小杰进行殴打,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另外,在小晴面临暴力威胁和人身被控制的情况下,为求安全和脱身,不得已屈从徐某,这表明徐某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小晴违背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徐某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原文来源:日照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