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记者从济南交警支队获悉,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济南共累计查处涉酒驾驶31835起,其中酒驾27914起、醉驾3921起。5年来济南查处的酒司机数和涉酒交通事故数量虽然逐年上升,但比率有所下降。值得注意的是,在涉酒交通事故中涉及摩托车的数量和小汽车均占40%左右。
16日下午济南交警支队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5年以来,济南市累计查处酒驾27914起、醉驾3921起,合计31835起。涉及醉酒驾驶的全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醉驾、二次酒驾及涉酒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被吊销驾驶证的3600余人。
2012至2015年济南交警查处的酒驾起数分别为6743、6295、6812、6957起,醉驾起数为802、661、895、1050 起。虽然查处的酒司机数量有所增长,但考虑到5年来驾驶人数量年均递增20万左右,机动车保有量年均增长20万辆左右,酒司机在全部驾驶员中占的比例明显下降。
5年期间,济南交警部门共实施呼气检测160万人次以上,根据驾驶人数量计算几乎每个济南的司机都接受过检测。现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和“醉驾=犯罪”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餐桌上经常能听到“我开车,就不喝酒了”、“今天特意叫了代驾,可以喝几杯”之类的话。
2011年至今年4月30日,济南市共发生涉酒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1597起,造成329人死亡,1499人受伤,每年的涉酒事故、死伤人数如列表所示。5年来涉酒导致的交通事故数量呈上升趋势,但考虑到激增的驾驶人数量和机动车保有量,涉酒交通事故,醉酒发生交通事故起数年均下降3.13%。
在涉酒交通事故中,小汽车和摩托车占比例都很高,涉及小汽车的占总数40.5%,涉及摩托车的占40.1%,涉酒交通事故的多发时段为0:00至2:00,而酒司机被查处时间段则多在21:00至24:00之间。
从查获的酒司机人员构成来看,绝大多数无固定职业,特别是部分人员对酒后驾驶摩托车危害性认识不足,发生酒驾行为几率较高。男司机占总数的97%左右,且近年来性别比例变化不明显。
酒驾和醉驾的代价非常沉重,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判刑,本人在入学、参军、就业、办理移民、出国签证、留学等方面都会受到不利的影响,其子女在入学、参军、就业时也将受到不利的影响。在政府、事业单位任职的,将被开除公职,已入党的,将被开除党籍。
酒驾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伤,还将面临巨额的赔偿。造成一人死亡的,今年的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630900元,丧葬费25119元,被抚养人生活费(全额)397080元,仅此三项赔偿数额就达到近1053099元。而酒驾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商业险的部分将不承担赔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