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减轻税费负担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的意见》,围绕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社会保障性支出、创业创新成本、融资成本和优化产能支出等五个方面,制定30条政策措施,全方位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初步测算,实施以上政策,可减轻全省企业负担500亿元左右。
降税费
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负担;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扩大收费基金优惠政策免征范围;停征、降低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降低企业通关成本
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意见指出,将扩大税费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并将企业新增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扩大收费基金优惠政策免征停征范围等。“这些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将大大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其中仅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就可为全省企业减负320亿元。”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我省目前执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为4-24元/平方米,一等土地的税额标准比浙江、江苏略高,但仍低于河北、辽宁等省,基本处于全国中等水平。税额标准的提高,虽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加重了企业负担,企业对此反响较大。意见指出,拟在2016-2018年,适当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由各市根据本地情况,在现行税额幅度内提出降低标准的具体意见,报省政府批准执行。
降社保
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适当调整企业住房保障政策;减轻建筑行业用工缴费负担;建立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财政补助制度
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缓缴公积金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分析,近年来,我省连续下调了社保缴费率。从总体上看,目前我省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在25.7%-31.9%之间,个人缴费比例为10.5%,在全国是比较低的,下调空间不大。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拟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入手。
意见要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高于18%的淄博、菏泽两市,逐步降至18%。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存超过12个月的地区,意见提出2016年可适当降低单位缴费比例,具体由各统筹地区自行确定。同时,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在一定幅度内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经济效益下降、支付能力不足、现仍发放住房补贴的企业,应下调住房补贴发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