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原 报道
本报济南讯 4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出台5方面17条措施,明确提出2016年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等诸多举措,全力破解困扰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诸多难题。
《意见》针对当前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教师配置、岗位设置、职称评聘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意见。主要包括,合理配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科学优化中小学教师配置、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课时量为核心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解决短缺学科教师问题等。
具体措施有:每3年核定一次教职工编制总量,实行动态调整;达不到标准班额数的,按照年级(教学班)小学2.4名、初中3.7名的标准核定编制;育龄女教师较多的中小学,可按不超过教职工总量5%的比例增加教师编制;2016年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积极探索义务教育教师在一所学校最长任职年限,期满后交流轮岗;2016年起县域内中小学教师交流,不再申报用编进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区设1个特级教师岗位,实行任期制;县域内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控制,可具体分配到各学校;提高中小学高级和中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中学上限提高5个百分点,小学上限提高7个百分点;严禁学校专职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建立健全以课时量为核心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课时量标准,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一半计入;强化课时量在职称评聘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完成课时量是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进一步提高课时量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用2年时间切实解决学科教师短缺问题,有编即补;中小学新增教学辅助和工勤人员一般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空出的编制主要用于补充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