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波利好政策激活购房需求 营改增后百万住房少交2400元税

  行业专家分析,2月份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量价齐涨的主要动力是政策利好。在去库存的政策导向下,中央继续实施积极的信贷和财政政策,2月初,央行和证监会下调非限购城市商贷首付比例,变相提高了部分改善性群体的购买力;19日,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做出减免调整,与之前降首付政策相叠加,持续释放改善性需求,同时也将对新市民首次置业形成有力支持。

  此外,济南一名房产中介机构负责人分析认为,供给方面的调整,也是推动2016年前两个月房价上涨的重要原因。春节后,楼市逐步恢复正常运行,开发商调整推盘节奏,供给量趋缓。部分热点二三线城市成交量也平稳释放,库存总量下降。未来,在降首付、降税政策双重利好下,楼市有望呈现供需两旺态势。

  的确,济南购房者在3月份的降税政策,尤其是“营改增”刺激下,又掀起了一股购房小高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营改增全面推开细则显示,从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房地产等行业,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

  济南房产交易大厅有关工作人员说,从排队办业务的市民来看,有不少人是对“营改增”误读引发的恐慌性购房,他们认为如果不在“五一”之前把手续办完,就会多交很多税款增加买房成本。

  对此,分析人士认为,改征增值税后,可以消除住房销售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减轻购房者负担。该人士详细算了一笔账,假设成交总价为100万元的住房,营改增前,应缴营业税=100万元×5%=5万元;营改增后,应缴增值税=300万元÷(1+5%)×5%=4.7619万元。可以看出,这类二手房“营改增”前后,就营业税和增值税这两个对比的话,税负降了0.2341万元,这样看来,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的税负确实会有所下降。这也与之前财政部承诺的税负“只减不增”相吻合。

  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潘明星分析说,在过渡期,二手房交易的增值税,基本平移了现行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政策,原有的优惠政策也延续。但由于营业税是按照含税销售额计税,增值税是按照不含税销售额计税,税负还略有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