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科技厅了解到,国务院常务会议今天审议通过《科技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山东半岛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请示》。批复如下:

  同意济南、青岛(含青岛西海岸片区)、淄博、潍坊、烟台、威海等6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山东半岛地区的创新资源集聚优势,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着力培育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努力把山东半岛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经济转型升级样板区、创新创业生态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双向融入“一带一路”试验区。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2009年3月,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第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上此次新设的山东半岛、河南郑洛新、辽宁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我国已有14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山东半岛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的城市群,是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区域。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烟台、威海六地以全省约40%的面积和人口,贡献了全省54%的GDP、集聚了75%以上的科教资源、实现了70%以上的进出口产值,探索形成了区域性中心城市、沿海发达地区、老工业基地三类典型发展模式。济南、青岛等六大国家高新区以及青岛西海岸新区作为地方创新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经过多年建设,已形成产业基础深厚、创新活动频繁、体制机制灵活等诸多优势,具备以点带面、带动山东整体跃升的强大基础。(综合新华社等消息)

  申请大事记

  2014年9月10日,省政府向国务院提报了《关于设立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请示》,提出以济南、淄博、潍坊、青岛、烟台、威海六个国家高新区为主体,统筹六市科技创新资源,申请设立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申请。

  2014年12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更大范围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此次会议将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列为重点培育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之一。

  2016年3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今天审议通过《科技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山东半岛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请示》。

  (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