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新修订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为做好新形势下地方党委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条例》,必将有力推动地方党委工作进一步加强,促进地方党委领导能力进一步提高。

   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地方党委制度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重要组织制度,完善这项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的实践要求,深刻把握党执政治国规律,形成了系统科学的地方党委工作规则,完善了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意义重大而深远。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大举措。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地方党委作为本地区的领导核心,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党的奋斗目标实现上居于关键位置、负有重大责任。《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住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关键所在。《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精神,针对地方党委工作和自身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地方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遵循的原则、保障机制和监督追责等环节,都作出明确规定,标志着我们党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达到了新的高度。《条例》的修订出台,适应了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必将有效解决有些地方党的建设弱化的问题,有力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

  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于新的形势和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统一,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进依规治党,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正风肃纪,净化政治生态,出台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风政风为之一新。这些丰富的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经验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制度安排,集中体现了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充分反映了新形势新任务对地方党委工作和自身建设的新要求,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和发展,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

  提升地方党委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的强大动力。当前,我们党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面临的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地方党委是党执政兴国的前沿指挥部,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关键在于把各级党委建设成为本地区坚强领导核心,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着眼加强和改进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进一步健全地方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制度基础,完善了地方党委工作运行机制,对地方党委工作的遵循原则、主要任务、工作职责等作出明确具体规范,构建起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链条,形成了涵盖地方党委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框架体系,为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工作提供了总依据、总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