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去年开始修编的《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于3月7日经省政府审议通过,正式印发实施。修订后的《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最大变化是适当降低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启动应急响应的门槛,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蓝色预警。不过,与今年2月开始京津冀地级以上市试行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相比,山东省新版预案“尺度”还是有点小。

  1天重污染即可启动蓝色预警

  与旧版预案相比,新版预案适当降低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启动应急响应的门槛,增加了蓝色预警。发布蓝色预警IV级响应时,各市政府应当至少采取5项措施:

  城市主干道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

  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

  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倡导公众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