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人社局公布了6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典型案例。这些案例的涉案人均被移送公安机关,且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法院判处七个月至两年徒刑,并处罚金。市人社局也提醒广大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及时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据了解,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实行以来,青岛不断加大对恶性欠薪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刑事司法联动机制。 2014年,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建委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衔接工作的意见》,完善了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联动机制,规范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管辖及案件移交的程序。据统计,2014年以来,全市人社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68件,法院判决6件。(来源: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王晓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