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盛行 “最低消费”死灰复燃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济南市各大星级酒店推出的年夜饭,普遍存在着“抬高价格”,设置“最低消费”以及收取“服务费”的情况。随后,记者走访了皇家花园酒店等几家普通饭店,年夜饭预定同样火爆,而且价格也并不低。

  “就是八到十位房间,您最低消费1980元。不管您几个人都是1980元。”跟在很多星级酒店只能吃套餐不同,在皇家花园酒店倒是可以随便点菜,而且也不收服务费,但是菜金,必须要达到他们的最低消费标准1980元。

  不仅要满足最低消费,而且年夜饭的菜单现在就得提前订好,大年夜晚上很有可能点不上菜。“那天晚上我们这全满,你提前把菜单订好,厨房那边好备料,咱这主要是为了方便备料。过年来吃饭,到时候这个菜没有,那个菜没有,心里多堵得慌。”

  记者又走访了另外几家家常菜馆,情况也是大体一致,都没有服务费,但都设有“最低消费”。

  在走访了济南市的十几家饭店之后,记者发现,大部分饭店年夜饭的价格,比平时就餐价人均会高出30元到100元不等。对于商家在除夕夜涨价的行为,很多市民表示,只要不是涨得太离谱,都能理解。“毕竟是过年,全国都放假。确实开饭店的比较辛苦,不放假,我觉得稍微菜金加一点还说得过去。”“或者是稍微加一点。因为过节,他们工作人员也不容易,不能回家过年,但是不能加的太离谱了。”

  在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2014年11月1日实施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中,明确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而在走访中,记者发现,很多饭店的年夜饭基本都设置了最低消费,有一些饭店虽然声称并没有最低消费,但是对包间的消费,已经限定为定好价格的套餐,消费者想进包间吃饭,也别无选择。对于“最低消费”死灰复燃的这种情况,市民们普遍表示,无法接受。“就是因为这个,就不愿意去饭店吃,就在家里吃。”

  而对于三星级酒店普遍收取服务费的情况,很多市民认为不太合理。“百分之十五二十的,我感觉多点。”“人家已经在这消费了,你还收服务费,光成挣钱了。”“饭店本身就该提供给我们服务,再收另外的服务费,我觉得就不合理了。”

  业内人士解释说,三星级酒店收取服务费是一种国际惯例,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并也就是说,酒店有事先告知消费者收取服务费的义务。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宋文峰表示:“收取服务费都应该在酒店里进行明示,在显著位置打出标语也好,或者通过另外的宣传媒介,让消费者预知。”

  消协提醒消费者,如果酒店收取了服务费,但却不标明提供了哪些具体服务,或者消费者认为并未体验到“星级式服务”,那么,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来看,这样的收费可能涉嫌违规,消费者可以通过消协或法律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