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案中,已经身亡的张某某是邹平人,无业,长期从事危险废液倾倒中介工作。另外一名被抓中介郭某某是淄博一家物流企业公司负责人,他直接介绍化工企业给那些能够倾倒废液的人,从中进行谋利。

  根据审查,中介会将化工企业处理废液的业务接过来,然后寻找运输车辆和偷排场地。“这样处理废液就非常便宜了,一吨大约是300元钱,一车大约是35吨。这一万多元钱就由中介、司机和场地租赁人进行分割。”侯磊称,一般运费是100元/吨。

  “这些化工企业和违法人员在偷排废液中获利,可是污染环境带来的损失无法估计,而处理这些被污染的土壤花费非常巨大。”侯磊说道。

  截至目前,济南市公安局侦办的厅督“10·21”重大污染环境案已刑事处理犯罪嫌疑人25人,起获危废物已移交环保部门妥善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为进一步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省公安厅联合省环保厅随即开展了“集中排查整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齐鲁壹点 记者 杜洪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