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本报报道了程女士办信用卡遭盗刷24000元,去营市街派出所、杆石桥派出所、南辛庄派出所均没能立案的经历。见报后,涉事派出所的上级单位济南市槐荫区公安分局和市中区公安分局均回应目前已受理该案,但能否立案还得等初查后才能确定。

  槐荫区公安局

  已受理案件,是否立案仍要协商

  缘何信用卡被盗刷24000元,却无处给立案?7日,济南市槐荫区公安局宣传科一名工作人员解释,济南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诈骗类警情处置的流程的通知》要求处警依据以下顺序:第一是信用卡的被盗刷地,第二是受办理信用卡申领资料的银行网点所在地,第三是与信用卡诈骗相关的犯罪地。

  该工作人员说,目前已经查明刷卡商户“山东银座”的法人所在地并不在槐荫区,而银行网点所在地在杆石桥派出所辖区内,至于犯罪地,“营市街派出所受理案件之后,警方到达程女士指定的地点,发现已经人去楼空。警方要进一步确定这个地点是不是犯罪地。”

  “根据目前调查情况来看,人的身份还没有进一步确定,处警也要遵循上面的顺序。”该工作人员称,目前槐荫区已经受理该案,但立案还要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我们也要跟刑警分局再协调一下,确定由便于案件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