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12月28日讯(记者 喻雯)30日起,济南不动产登记全面启动。土地、房屋、林地等证书不再单独颁发,全部统一为《不动产登记证书》。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以后市民买了房子,不用分别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和土地证了,在不动产登记的10个服务网点,可以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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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种不动产权利

  实行统一登记

  记者了解到,根据济南市编委《关于市和县(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通知》(济编发〔2015〕71号),济南城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高新区)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将统一由济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2015年12月30日起,全面启动济南市不动产登记工作。

  记者了解到,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多个部门的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按照统一的依据,在统一的登记系统上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不仅仅指房产和地产。根据国务院通过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需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涵盖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共十个类别。

  具体到济南来看,不动产登记主要涉及的是房屋、土地、林业、农业等,其中跟老百姓关系最大的是房屋和土地。目前来看,市民买了房子,需要到房产交易大厅先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然后再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证,房产和土地是分开的。不动产登记实施后,“房地将合一”,可以在同一个机构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