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人窒息后又拿石头猛砸对方头部

  整个庭审持续了3个多小时。庭审中,被告人李德彬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记者了解到,被告人李德彬1984年出生,黑龙江人,早在2002年李德彬未满18岁时,因犯有抢劫罪、放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2014年6月,李德彬被减刑释放,2014年9月来青岛市开发区投奔自己的妹妹。在青岛期间,李德彬曾经做过物业工作,但因其工作散漫不积极等问题被辞退,没有收入来源的李德彬后来一直靠妹妹和女朋友养活。

  “第一起案子不是冲钱,也不是冲着害人去的”据李德彬供述,在其杀害庞某某当晚,他喝了不少酒,酒后看到庞某某独自一人,便上前纠缠。“我从兜里拿出钱来给她,说让她陪我玩玩”李德彬承认,所谓的“玩玩”就是想和庞某某发生性关系。后来庞某某逃跑,李德彬追上庞某某,“这时候正好她的手机来电话,我就一手给她掰折了手机,一手掐着她的脖子”李德彬供述,他掐着庞某某的脖子大约5分钟后,庞某某窒息,一动不动,“然后我又拿起石头朝她后脑勺砸了大概五下”李德彬供述。

  作案后,李德彬去了附近网吧上网。想到自己杀了人,李德彬便想抢劫钱财逃跑。于是出现了第二起命案,经济条件不错的金某被李德彬残忍杀害。据李德彬供述,他将金某活活掐死后,抢劫了金某的钻戒、戒指、项链、手串等物品,还将金某的长手串戴在自己身上自拍了一张照片。

  庭审现场,李德彬的话并不多,回答最多的是“对”、“没意见”,他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后陈述环节,李德彬称“想快点判快点执行”。

  本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