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12月23日讯(记者 刘雅菲) 日前,济南市出台《济南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自明年1月起,济南市将试行市、县(市)区、乡(街)、村(居)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改善基层环境监管体系薄弱的现状,实现环境监管区域、内容全覆盖和无缝隙管理。

  在网格划分上,市政府将建立一级网格,县(市)区(含济南高新区,下同)建立二级网格,乡镇(街道)建立三级网格,村(居)建立四级网格。网格之间不应有漏洞和重叠,不留死角和盲区。根据监管实际需要,可将多个同级行政区合并划为一个子网格。

  在领导责任上,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为一级网格领导责任人和直接领导责任人;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为二级网格领导责任人和直接领导责任人。网格运行管理上,建立巡查、报告、处置、沟通、督察等机制。

  实施步骤上,今年12月底前为建设阶段,市及各县(市)区政府制定本级网格划分方案,明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试行阶段,环境监管网格运转。明年7月1日起为实施阶段,对网格监管体系运行情况开展自查,在责任划定、工作落实、任务完成、建章立制等方面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网格化体系,健全环境监管网格化和实名制管理长效机制。